成都温江区公租房配租标准
(一)配租户型
1.单身居民原则上保障一室一厅、单间房源;
(相关资料图)
2.2人户家庭原则上保障二室一厅、一室一厅、单间房源;
3.3人户及以上家庭原则上保障二室一厅房源。
(二)配租原则
1.凡符合我区公租房申报条件的,以家庭或单身居民申报的,主申报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2.配租房源户型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匹配,保障对象按评定分值的高低从高分到低分依顺序进行选房,家庭优先于个人,同分值的分别通过摇号的方式选房。
3.结合房源实际及保障需求,申报家庭或个人按下列方式柔性保障:
(1)因保障人口增加或减少,保障家庭或个人可退出现承租房源,按配租标准重新申请公租房配租。
(2)已配租一室一厅或单间房源的2人户家庭,因母子或父女关系的,可退出现承租房源,重新申请二室一厅房源,超出面积部分(拟配租二室一厅住房套内面积﹣拟配租小区同栋最大一室一厅住房套内面积)按照6元/平方米/月标准收取租金,且超面积部分不享受租金和物业费减免优惠的政策。
(3)自《成都市温江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》印发之日起,在优先保障3人户及以上家庭、母子或父女关系的2人户家庭后,2人户家庭申请二室一厅房源的,超出面积部分(拟配租二室一厅住房套内面积﹣拟配租小区同栋最大一室一厅住房套内面积)按照6元/平方米/月标准收取租金,且超面积部分不享受租金和物业费减免优惠的政策。